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有哪些?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 ”。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经济
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赶快和小编一起来get知识点吧!!!
一、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
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二、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
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
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
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
(1)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2)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
(3)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注:政府回迁安置房会不会不安全?
依据当下的物权法,房子归私人所有,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您买了回迁安置房拿到了合同,房子就已经属于您私人所有,神圣不得侵犯。
政府回迁安置房是由开发商与土地方合作,由开发商出钱建设,土地方出地的合作方式开发建设的,所以开发商开发成本相对比较低,所以房子成本价就低,售价也
低,回迁安置房本来就属于经济适用房,福利房的范畴,价格便宜的同时我们的房子也是有保障的!
在房地产市场上,不管是集体第三产业用地还是拆迁安置房,是受政府认可和保护的,三中全会也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出让、租贷、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为此,通过政府规划和国土局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承诺集体第三产业用地,也称之为商业服务用地,用于商业、居住等,这些性质的项目是通过正规程序,征得相关部
门同意之后,开展建设的。
即使产权不足70年,也不会列入“小产权房”范围,因此,该类型的房子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也将不会列入“清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