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也在飞速发展,对购买房屋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而在购买房产时都会提到一个房产税的概念,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指征收房地产税的地域。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明文规定,房地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主要缴税范围,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政府明确。
房地产税的征收率通常有下列这两种情形:
1、按房地产余值计税的,年征收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税的,征收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自身按个体租赁的居民住宅,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二、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
按照规定,房地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税。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有这两种:一是房地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地产租金收入。
1、房地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明文规定,针对公司自用房地产,应以房地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地产的计税余值,指房产原值一次扣减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原因后的账户余额。
这儿所讲的房产原值,指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明文规定,在“固定资产”帐本中记录的房子的原价。但凡在公司“固定资产”帐本中记录有房子原价的,均以房子原价扣除相应百分比后作为房地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公司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地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针对公司租赁的房地产,应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房地产租金收入指公司租赁房地产所获得的酬劳,包含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针对以劳务或别的方式作为酬劳抵付房租收入的,理应结合当地的同类型房地产的租金水平,明确一个标准租金,按照规定计税房地产税。